第二百四十七章 紫髯伯皇甫端

东昌府有一个兽医。

此人复姓皇甫,名端。

善能相马,有当世伯乐之称。

能治头口寒暑病症,对症下药施针,无不痊愈。

他原本是幽州人,母亲是随商队从西域更西之处来的番人,受母亲的遗传,他也是生的仪表非俗,碧眼重瞳,黄发黄髯,虬须过腹。

世人称其为紫髯伯。

张清于他关系甚好,便邀此人带着家小一起上山。

皇甫端早就听闻梁山泊替天行道的名声,心中向往不已,又有好友邀请,没怎么思考就答应了下来。

只是他家产颇多,需要一点时间收整。

还有他收藏的数十匹名马,也得小心翼翼的带回梁山才行。

所以皇甫端回来的时间要比大部队晚一点。

王定六亲自带人去接。

两人站在船头交谈。

水军在后面撑船。

七拐八拐的接近了梁山大岛。

忽地,两人看见东边也过来了一艘小船。

船前站的人王定六也认识。

不正是负责酒店探哨的操刀鬼曹正吗?

难道是有紧急情报。

王定六叫喊了一声:“曹大哥,出什么事了?”

曹正见时王定六,吩咐人划船过去。

“曹大哥,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往日里你最少也要巡查到太阳落山。”

曹正嘴一撇,指向了船舱里。

王定六还没主意,原来那船舱里躺着一个年约十**岁的女子,身边正有一个健壮妇人在照顾。

“啊!”他连忙拉住了曹正小声说道:“怎么回事,你抢来的,这事可是违规的,寨主知道了你没好果子吃。赶紧把人放了,我帮你保密。”

曹正一巴掌拍在王定六的脑门上:“你他娘整天就不能盼我点好啊。在你眼里我就是这样的人吗?再说了,我有老婆,要是传开了如何得了啊。”

“那这小娘子是怎么回事?”

曹正道:“今日我到东山酒店例行巡查,你也知道那酒店开在大汶河汇入梁山泊的河口处。”

王定六对梁山一带的水文知识了解不如阮家兄弟多,但这些东西他还是知道的。

“我知道。然后呢。”

“今天我刚到那,负责酒店的头目就把我叫住了。说今天早上开门的时候,发现不远处河滩上趴着一个浑身湿透的女子。”

王定六又往船舱里瞅了一眼。

“便是此女?”

“不错,头目让人把她抬进了酒店,我看她虽然不着珠翠,但却遍体绫罗,绝非寻常人家女子,贸然出现在梁山泊附近,肯定有其原因。而且她似乎是被河流冲到这来的,感染风寒,烧的很厉害。我打算把她带到山上,交给安神医医治,说不定能问出点什么情报来。”

一个探哨头领的职业素养,曹正见到此女的第一时间就先往打探情报上想。

任何反常的现象都是他紧盯的对象。

王定六恍然大悟:“哦!原来如此,对了这位是刚上山的皇甫大夫。江湖人称紫髯伯,是东昌府有名的医者。”

曹正见礼道:“小人曹正,原是东京禁军,江湖上称小弟做操刀鬼。”

皇甫端还礼说:“在下复姓皇甫,名端。早听闻好汉大名,幸会幸会。”

曹正道:“听王定六兄弟说兄长是个大夫,能不能先帮这女子看看。”

皇甫端很为难:“曹兄恕罪,我看不了。”

“你不是医者吗?”

“我是兽医,给人看病我不会!”

······

众人到了梁山。

那健壮妇人背着这女子在曹正的带领下直奔安道全的医馆。

而皇甫端则跟着王定六来到了陆阳命人专门连夜给他建的马棚。

两人一到,便发觉此处分外热闹,梁山大小头领全部聚集在此处。

不管是马军头领还是步军头领。

甚至连军师和负责管理后勤财务的众人也在此处围着一个巨大的马厩展开热烈的讨论。

马厩中赫然是一匹肩高七尺,身高超过一丈的巨大战马。

梁山大部分头领都是身强力壮的猛男,但站在这匹巨兽身边,却还像个孩子一样渺小。

秦明咂了咂嘴:“好家伙,这匹宝驹说不定得比山寨从北方买来的那些小马大出四五倍来。”

这话没有一分掺假。

这匹马一上船,吃水线立马就上去了一大截。

比那些蒙古马吓人多了。

林冲道:“我曾听闻,前隋名将宇文成都有一匹汗血宝马,身高一丈,蹄似海碗。这匹马比起那匹传说中的汗血马也不遑多让了。”

徐宁捻着胡须:“此马浑身乌黑,四蹄雪白。蹄上长有长毛。有些像是踏雪乌骓马,但又有很大的区别。我曾在皇上御马监见过踏雪乌骓马,毛色油亮犹如黑珍珠,身材纤长,飞驰跑跳,跋山涉水,如履平地。此马身材强壮,力量极大,应当不灵巧。”

陆阳刚好也在此处看马。

只是他是个外行,对于战马的品鉴能力远远不如这些将门出身的头领们。

于是就站在一边不说话。

忽地,他眼睛一扫,看到了一个黄发黄须的身影。

符合这个特点的肯定是皇甫端无疑了。

他笑着走上前来:“皇甫先生。久仰大名了。我盼先生前来,犹如久旱盼甘霖啊。”

王定六介绍道:“这位便是山寨的陆寨主。”

皇甫端连忙应承:“原来是陆寨主在前,恕小人眼拙,不识尊驾。”

陆阳说:“无妨无妨,快来,诸位头领都对先生的爱马十分感兴趣,先生快帮我们解惑。”

皇甫端看着众人如此热情,也不再拘束。

“诸位头领。我的母亲是从西极之处前来的番人,跟她一起来的还有一只商队。

母亲虽然留在了这里嫁给了我父亲,但商队却没有留下,而是大肆采购货物,然后回去了。

原本以为此生没有再见的机会,但是十几年后,他们又来到了我母亲居住的地方,当时我已经快成年了。

这匹马就是他们用来拉车的挽马。我看见这匹马拉着一辆万斤重的大车还能健步如飞,当时就和他们商量,将这匹马买了下来。

据他们所说,这马是从北方岛上运来的,好像叫做什么绍儿马。

他们专门挑选身高体壮的战马,让他们繁衍后代,一代一代下来,所有的子孙都能有这匹马一样雄壮。”

重头领纷纷点头,选育嘛,本地也有,不过本国对于战马的要求不一样,是以速度和灵巧性取胜。

夸赞马好的时候都以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跋山涉水,如履平地等词。

皇甫端道:“此**量极大,能到拽两头牛。就是跑不快,而且马背太宽,难以骑乘,跑起来也不好控制。一般在番人那边,只有少部分人会骑这种马作战,一般都是用来耕地的。”

众人顿时收回了垂涎的目光。

在本国战场上,骑兵讲究的就是兵贵神速,跑得快才是硬道理。

按照这匹马的速度,别说日行千里,三百里都难为它了。

陆阳看着这匹高大的巨马。

难道如此好马就只能用来耕田吗?

“皇甫先生不是说这种马的力量很强吗?要是有几百匹这样的马,再配上全副重甲,挑选军中最高大强壮的军士作为骑手。在战场上冲锋起来绝对能把步兵碾成齑粉。”

这样的战马体型太大,体重太高,跑得不快,难以操纵。

在场的这些武艺高强的头领当然是喜欢轻快敏捷,便于操纵的战马。

骑上这种马反而会影响他们的发挥。

但是这种战马也有优点,那就是强大的负重能力。

而这负重能力就是它与一般战马拉开差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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