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婚前协议(1更)
异地恋很辛苦。
跨国恋更辛苦。
感情的世界里总有一方会付出多一点,总有一方会迁就另一方……不仅是盖文在对的时间遇到了尤丽,反过来,尤丽也是在对的时间遇到了盖文。
她有能力去迎接这段感情了,而不是单方面等男方付出,男女双方不对等的条件,会让一段关系失衡——
她如果是个没有自尊心的,当初不管邵家什么态度,牢牢抓住邵光荣,厚着脸皮也能结婚。
偏偏她有自尊心,这就会比较痛苦了。
现在盖文愿意坚持异国恋,并且在寻找将事业慢慢转移到华国的机会,尤丽有了帮忙的能力,而不是眼睁睁看着盖文一个人付出。
她的眼界,她的能力,和几年前相比已是判若两人,她能给盖文正确的建议,甚至是帮盖文转移事业!
这一边,尤丽是工作恋爱两不误,另一边,邵光荣在一个月内迅速搞定了相亲和结婚的一系列流程,速度令人瞠目结舌,夏晓兰都觉得这事儿办的太急:
“我们是希望邵光荣快点走出来,但他这也太随便了吧?婚姻大事,就这样随随便便就解决了,以后再发现不合适……”
周诚并不觉得这需要担心。
“邵光荣都三十出头的人了,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稳定的婚姻并非只看感情,他现在需要的就是稳定而不是激情。你也不用为女方抱不平,女方能接受这么快结婚,也有自己的考量!”
能和自己爱的人结婚是幸运,这份幸运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
好吧,夏晓兰也无话可说了。
邵光荣的结婚对象,的确是一个各方面条件都和邵光荣匹配的女人。
结婚时没感情,结婚后也能培养。
就算培养不出爱情,相伴多年后总有亲情……人家男女双方都没意见,她着什么急?
周诚说的没错,邵光荣都三十出头的人了,的确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夏晓兰和周诚自然要去喝喜酒。
新娘子比邵光荣小好几岁,鹅蛋脸,长相端庄。
邵光荣他妈看起来高兴坏了,儿媳妇完全是按照她的标准挑的,以后婆媳矛盾应该会少很多吧?
夏晓兰也是希望邵光荣能幸福的,这又不是啥坏人,是周诚的发小,这么多年下来也成了夏晓兰的朋友。
邵光荣开不开心?
反正脸上也挂着笑。
这人现在城府变深沉了,什么喝醉酒管不住大嘴巴的事再也没发生过,他就不会允许自己在别人面前喝醉,外人自然很难看出他真实的喜怒。
在邵光荣结婚的喜宴上,夏晓兰还很意外看见单瑜君。
“师姐!”
“晓兰。”
单瑜君笑起来还是那么温柔,大西北的风沙把她的皮肤吹在粗糙了,把她也晒黑了,但骨子里的温柔并没有变……正是这份温柔化作的坚韧,让她可以一直扎根在大西北。
康伟笑的牙不见眼的,“趁着光子结婚,小单请了假,我带小单回家见见长辈。”
康伟说话的时候,单瑜君就温柔且专注的看着他,康伟笑的越发像个二傻子。
夏晓兰觉得自己被甜翻了。
她偷偷扯周诚的手,周诚也知道她什么意思。
“个人性格不同,在感情上的结果也不同,康子也选了自己想要的,挺好。”
康伟又不想混体制内,本来就是自己做生意的,要不要结婚,哪年结婚,又是和谁结婚,有啥关系?只要他开心就好!
邵光荣则不同,邵光荣背负着邵家的期望,终究还是要妥协……所以同样是情路坎坷,康伟和自己爱的人走到了一起,邵光荣就不行。
康伟可以往大西北跑,邵光荣却不能放弃一切跟着尤丽出国,这就是差异。
不是邵光荣不够爱,是有诸多外力和内因影响!
康伟和单瑜君两人是怎么决定重新开始的,夏晓兰没问,也没问两人将来的打算。既然康伟要带单瑜君回家见家长了,两人对这些问题肯定是有商议的。
20岁的时候感情来源于冲动和激情,30岁的感情有了理智和厚重,夏晓兰对朋友的选择是尊重的!
……
1994年。
是周怡法学院毕业,正式进入&律所工作的第一年……她其实都在这个律所工作几年了,但一直是以助理身份。
&招人的要求很严格,要不是周怡已经混熟了这个地方,她不是从哈佛、耶鲁毕业的,根本别想进来。
不管怎么说,她的确是从小助理变成了周律师。
齐蔚比周怡牛逼,比周怡早考上,也比她早一年进入&律所,如今在洛杉矶那边工作,洛杉矶有好莱坞,娱乐业发达,是适合律师生存的沃土……
周怡也没想到,在她成为正式律师的第一年,叶小琼真的当了她的客户。
她觉得叶小琼肯定在“监视”她。
等她成了正式律师,就找上门来!
“周律师,我就说过,我们会有合作机会的吧。”
距离上次在京城西餐厅碰面,又是三四年过去,叶小琼越发有女人味,精致又漂亮,周怡看看人家一身大牌,再想想自己的收入,决定不把这个大客户往外推——为什么不能赚叶小琼的钱呀?要当律师,还有这么多穷讲究,那她会穷死的!
虽然决定了要公私分明接下叶小琼的委托,但叶小琼的来意,还是让周怡意外。
“你要和未婚夫签婚前协议?”
“是的,这种委托你可以做吧?周律师,我可是很信任你的,你务必要好好保护我的婚前财产。”
叶小琼很认真说道。
周怡也郑重点头,“你放心,我肯定会为客户争取最大的保障。”
叶小琼是该签婚前协议,上千万美元的婚前财产呢,谁要是遇到过袁翰那种男人,吃一次亏都得学乖了。
不过叶小琼的未婚夫,身家比叶小琼还丰厚啊。
周怡顿时有点担心……这协议要是男方提出来签的,也太防备叶小琼了吧?
叶小琼心想,周怡就算当了律师也没啥大变化,主动解释了两句:
“我爱我的未婚夫,他也爱我,他的钱比我多,婚前协议是我要求签的,因为我想这段婚姻能纯粹一点,和我结婚并不需要他减少自己的财富来增加我的……当然,如果婚姻期间有谁不忠,不忠的一方在离婚时必然要大出血的,我觉得这很合理。”
这才是真正的吃一堑长一智。
我不贪你的,但我也要保护好自己的。
女人可以为爱疯狂,千万别为了爱变大傻逼!
叶小琼很坦然,婚前协议不仅是保护各自的财产,也有一种约束在,谁对婚姻不忠谁就要大出血,这条款可不仅用来约束男方,对她也是同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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