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龙鱼宴(1/2)
天子山庄别墅区——整个省城最尊贵的私家领地。这里的每一幢豪宅都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中央水景北侧那幢最气派的三层别墅正是邓骅的家庭住所。
一对母子正手牵手走下别墅门前的台阶。那女子时近中年,芳华宛存,只是眉角处已难掩岁月的沟壑。她缓步到达路面之后,忽地松开儿子的手,独自转身面向大门而立。她那秀美的双眼中波光盈动,流露出眷恋沧桑的神色。
一辆黑色的小车早已在不远处静静等候。驾驶座上的男子从车里钻出来,他快步走到那对母子身旁,轻声说道:“夫人,请上车吧。”
女子闭起眼睛,无声地叹了口气。她正是邓骅的遗孀,也是这幢别墅的女主人。在她闭眼的同时,那些曾经的富贵尊华就像五彩的泡沫一样一一幻灭,空留下令人心悸的残破回忆。
一只瘦弱的胳膊挽住了女人,让后者的思绪重新回到现实之中。伸出胳膊的男孩是邓骅的儿子邓箭,与父亲的强悍霸气相反,这孩子的性格却过于柔弱文静,这与他长期和母亲相伴不无关系。
邓妻转过身,当她看到邓箭的时候,眼神中便又恢复了几分生气。不管什么时候,儿子总是母亲最大的财富,只要这笔财富没有失去,母亲就有充足的理由好好地活下去。
母子俩手挽着手,相互搀扶着向停车处走去。侍候在一旁的男子抢两步上前帮他们打开了后座车门,这个男子自然就是邓家最忠实的仆人——阿华。
待邓氏母子上车坐稳之后,阿华关上后门,自己绕到车头钻进了驾驶室。车本来就是点着火的,所以他只需要轻轻一挂档位,车辆便稳稳的向前启动了。
小车在风景如画的别墅区内穿行,两边的绿树红花渐次掠过。邓箭把脸贴在车窗上向外看了一会,忽然低声说道:“妈,我不想走。”
女人没有说话,只是凑过身去揽住儿子,下劾则紧紧贴在对方的后脑勺上。
阿华往后视镜里瞟了一眼,说:“国外可好了。那里的大人小孩都很懂礼貌,到处都有肯德鸡和麦当劳,环境也好,天特别蓝,而且人少,不像我们国内走到哪里都是闹哄哄的。”
面对这番**裸的诱惑,邓箭却显得无动于衷。于是阿华停顿了片刻,又道:“到了国外你就可以自由自在的玩了,和你的小朋友们一块,不会再有人整天跟着你。”
邓箭终于露出些期待的神色,他转头看着自己的母亲,求证似地问道:“真的吗?”
邓妻点了点头,同时疼爱地帮儿子捋着鬓角凌乱的发梢。
邓箭兴奋地把身体全都转过来,然后他用双手扶着前排驾驶座的椅背,凑着脑袋问阿华:“华哥,国外这么好,你怎么不和我们一块走呢?”
阿华略微一愣,笑道:“我就不用去了——国外已经有一个大哥哥在等着你们,他会照顾你们的。”
邓箭眨了眨眼睛,又问身旁的母亲:“国外是哪个哥哥?”
邓妻柔声道:“大扬哥哥,你很小的时候见过他,还记得吗?”
“大扬哥哥……”邓箭的眼神有些迷茫,他在记忆中搜索了一会却没什么进展,只好去问阿华,“他和你一样厉害吗?”
“他可比我厉害多了。他是斯坦福大学的博士。他会带你去念最好的学校,教给你很多很多有用的知识,你以后会成为一个科学家。你不是一直都想当科学家吗?”说话的同时,阿华已经将车驶出了天子山庄。前方的大路通往省城机场。
邓箭凝住目光,他开始想象这个比阿华还要厉害的大扬哥哥,开始想象即将到来的全新生活。
这时却听邓妻说道:“阿华,你也可以走的——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走?”
阿华摇摇头:“我去干什么?那边根本不适合我。大扬会用他的方式保护你们,你们不用再担惊受怕地过日子,这不正是你想要的生活吗?如果我去了,反而会拖累你们。”
邓妻不说话了。的确,经历这么多风风雨雨之后,她已经无法分辨阿华究竟是在保护他们,还是在破坏他们正常的生活。
片刻的沉默之后,阿华幽幽地说道:“我现在终于明白,邓总当初为什么要把我们兄弟几个分开,而且还不允许我们私下来往。”
女人“嗯?”了一声。
“邓总是在给你们娘俩安排后路。我们几个分得越远,你们以后的选择面就越大。就好比现在,不管你们想要什么样的生活,都能够找到值得信赖的人。而我只是你们的一种选择而已,你们要离开了,又何必留恋?我自然会找到我的归宿,当邓总选择我当贴身保镖的时候,这个归宿就已经确定了。”
女人无声地看着阿华的背影,他的双手握在方向盘上,坚实有力,对前路从不会有任何的犹豫。只是在他右手的手腕上,那串佛珠却始终摇摆不定。
女人知道自己无力改变这个男子的轨迹。她只能苦笑了一下,换了个话题问道:“阿治呢,我们要走了,他也不来送一下。”
阿华斟酌了一会,说道:“他不方便过来。邓总送他走的时候交待过,以后没有特殊情况,不可以再和龙宇集团的人有任何接触。”
今天还不算是特殊情况吗?女人在心中想着,不过这话终于没有说出来。
两个小时之后,阿华把邓箭母子送上了前往美国的飞机。他肩头的一副重担终于落了下来。大扬,这个在美国的兄弟会处理好接下来的事情。他是如此的信任对方,虽然他们已有十多年未曾谋面。
而他肩头还有另一副担子,这个担子不处理好,他仍然无法放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从机场出来之后,阿华驱车直奔省人民医院。到了病房的门口,却见马亮正抱着胳膊缩在塑料椅子上打盹,睡得歪头咧嘴的。他便上前去踢了对方一脚。
马亮从睡梦中惊醒,揉揉眼睛一看是阿华,连忙跳起来:“华哥,你可来了。”一边说还一边擦着嘴角挂着的口水。
阿华道:“让你陪着明明,你怎么跑外头睡觉来了?”
“我被明明赶出来了。”马亮狼狈地挠着头发,“而且……明明一天都没吃饭?”
阿华皱起眉头:“怎么回事?”
马亮冲病房里努努嘴说:“你进去看看就明白了。”
阿华不再和对方饶舌,他推开虚掩的房门走进了病房内。却见明明脊背冲外躺在病床上,看样子好像再生闷气似的。床前的柜子上则放着一份病号饭。
阿华走上前在饭盒上摸了摸,已经没什么热气了。于是他便把那盒饭送到病房配备的微波炉里开始加热。
明明虽然没有转身,但已经听出了来人的举动,便开口道:“我已经说过了,除非你们把镜子拿来,否则我是不会吃饭的。”因为咽喉受到灼伤,她的声音有些嘶哑,全无以前那银铃般的悦耳动听。
“镜子?”阿华一愣,他没想到对方不吃饭原来是为了这样的要求。而明明则听出了他的声音,惊喜地翻过身来,叫道:“华哥!”
“你想要镜子?”阿华看着明明的脸。那是一张令人难以猝睹的面庞,不过这样的面庞阿华早已不是第一次见到。曾经有另外一个人的,他的面容或许比明明此刻还要恐怖,阿华每每想到那个人的时候,心中便充满了憎恨和敌意。
当然了,当阿华看着明明的时候完全是另外一种感觉。那是一种揪着心尖尖的怜惜和酸痛,这感觉如此特殊,阿华此前还从未体验过。
即便邓骅死在他眼前的时候都没有。
“我要镜子。”明明坚定地回答,“我有权力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模样!”
阿华静静地看着明明,从他的表情上你看不出任何内心的情绪,然后他回答说:“是的,你有这个权力,但是你不能把吃饭这件事情作为申请权力的筹码。你必须先吃饭——你把饭吃完了,我就会给你一面镜子。”
阿华说完这番话的同时,微波炉也停止了转动。他把热好的病号饭端出来,亲手送到了明明的床前。明明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像是一个任性的孩子见到了自己最敬爱的师长。她的怨气已消散无踪,只喃喃地问道:“你不会骗我吗?”
阿华认真地回答说:“我从来不会骗人。”然后他俯下身,轻轻托着明明的脖颈,把她从病床上扶坐起来。明明微闭着眼睛,残缺的面庞上竟也浮现出一丝笑意。当阿华把温热的饭盒送向她手中的时候,她立刻乖乖地接过去,同时说道:“我相信你——我把饭吃完,你一定会给我镜子的。”
阿华点点头。他看着明明把第一勺饭菜送入口中之后,便起身走到病房门口。马亮正从探头探脑地往屋里张望,阿华对他说道:“你去找一面镜子来。”
“什么?”马亮往走廊里退了一步,压低声音道,“你真给她镜子?她这副样子,一照镜子还不疯了?!”
阿华眉头一蹙:“我让你拿你就拿!”马亮不敢多说,吐着舌头一溜烟准备去了。他的动作麻利得很,不消三两分钟就从护士值班室找来面小圆镜,忙不迭地送到阿华手中。后者拿着那镜子复又进到病房内,不过他没有立刻把镜子给明明,而是先坐在床边看着明明把饭菜吃完。
终于,明明把空荡荡的饭盆放在床头柜上,然后她看着阿华,虽不说话,但用意已非常明了。
阿华问:“你确定了吗?真的要看?”
明明的嘴唇咧了咧,像是在苦笑:“难道我能永远都不看吗?”
阿华不再说什么,他把那面圆镜递了过去。明明用双手抓住那镜子,然后她慢慢地将镜面翻转过来,直看到镜子的那张扭曲可怖的面庞。
阿华本以为明明会尖叫,会痛哭。可是都没有。他只看到女孩那双如枯枝般萎缩的手慢慢地颤抖起来,然后有一个声音在呜咽着问道:“为什么还要让我活着?为什么还要让我活着?!”
那语调如寒冰一般绝望,没有一丝一毫的生气。
阿华握住明明的手,他用坚定的力量制止了对方的颤抖,镜子稳定下来,更加清晰地映照出明明鬼魅般的容颜。
“你必须活着。不管是为了残害你的人,还是为了爱你的人。”阿华紧盯着明明的双眼说道,“我会为你报仇,我要让那些残害你的人遭受到更加痛苦的折磨!我要你见证他们的结局,所以你得活下去!而对于那些爱你的人,他们的爱并不会因为你的容颜而改变,为了他们,你同样得活下去!”
明明的眼波开始流动,那是她全身上下唯一不曾失却光彩的角落。阿华似乎被这流动的光彩感染了,他俯下身,嘴唇贴在了明明的眼角。随即他感到有大量的液体浸满出来,咸咸涩涩的,几乎要封塞住他的呼吸…
不知过了多久,病房门口有人轻轻地咳嗽了一声。阿华放开明明的身体,循声看去,却见马亮倚在门边,手里拿着个电话晃了一下。
明明自己伸手擦了擦眼角,道:“你有事情?快去处理吧。”
阿华点点头,转身走到病房,顺手把房门反带起来。马亮把手里的电话递给他,嘴唇不出声的干动了几下。
阿华辨出对方吐出的是三个字:“高老二。”他对此早已做好心理准备,接过电话便直接应道:“喂,高老板吗?”
“阿华兄弟啊!”高德森总是一副热情洋溢的劲头,“我送给你的礼物收到了吧?”
“收到了。”阿华沉默了一会,问:“我们什么时候见面?”
高德森哈哈笑了起来:“你看看。以前我是约你约不着,现在你倒比我着急了。不过我这个人最喜欢成人之美,既然你着急,那就尽快——就约在明天中午吧。”
阿华又问:“在哪里?”
高德森道:“龙宇大厦。”
阿华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龙宇大厦一度是龙宇集团的总部,邓骅死后,警方开始查办龙宇集团,龙宇大厦作为集团资产也被罚没。前不久省城法院对龙宇大厦进行了公开拍卖,高德森高调入手,现在已经成为了龙宇大厦的新主人。不过双方的物管到目前为止还未进行交接,高德森急吼吼地便要坐镇龙宇大厦会见阿华,究竟是个什么用意?
高德森猜到阿华所想,便又笑道:“阿华兄弟,我知道龙宇大厦现在还是你在管理,明天我的人会来接管大厦。不过在此之前,我算得上是你的新主人,你即便不想干下去了,也得站好最好一班岗吧?”
高德森说话的声音很大,一旁的马亮也听了个分明。他往地上啐了一口,忿忿不平地骂了句:“呸!你算个什么东西!”
阿华却不动声色,他似乎坦然接受了自己此刻的身份,只问:“那高老板明天过来,我需要准备些什么?”
高德森说:“在金龙厅准备一桌酒宴吧。等我的人过来之后,你就不再负责大厦的物管了,到时候你是我的客人,我们就在大厦十八层的金龙宴厅,边喝边聊。”
“宴会上的酒菜呢?”阿华接着问道,“高老板有什么要求?”
高德森“嘿”了一声,说:“我想尝尝邓总养的那条金龙鱼。”
阿华一怔,然后默然挂断了电话。一旁的马亮早已瞪圆了眼睛:“操他妈的,这姓高的也太嚣张了吧?”
阿华伫立原地,不知在想些什么。良久之后他的思绪才回复过来,对马亮道:“走,和我去龙宇大厦!”
半小时后,俩人驱车来到了龙宇大厦前的广场。作为省城昔日最繁华的权势中心,这座大厦早已不复往日的辉煌。除了一些负责日常维护的物业人员之外,曾经在大厦内叱咤风云的集团精英均已作鸟兽而散。整幢大厦冷冷清清,在这个华光纷繁的夜晚也找不出几扇亮着灯火的暖窗。
阿华身为大厦主管,此刻却没有心情自怨自艾,他带着马亮直奔十八楼——这里正是整幢大厦最为核心的区域。
狭长的走廊尽头是邓骅生前所用的办公室。办公室的左手边是一个宽敞的会议室,右手边则是一个宴会厅。
能得到邓骅宴请的都不是一般人,所以这个宴会厅自然也极尽奢华之能事。光是宴会厅的装修就花费了近百万元,其中那条产自伊朗的真丝地毯据说已有好几百年的历史,铺在地面上比镀一层黄金的代价都要昂贵;厅内的桌椅橱柜都是昂贵的红木制品,任何一件放到拍卖品市场上都会让收藏家们趋之若骛;在宴厅门口出陈列的那个酒柜看起来并不起眼,但柜中存放的各类美酒却能让最苛刻的品酒师为之咂舌;当客人们享用佳肴的时候,他们可能不会想到,这里所用的餐具均出自明宋官窑,任何一件的价值都不会低于脚下那条名贵的异国地毯。
有幸光顾过这个宴会厅的客人无不惊叹于遍布在厅内的豪华陈设,但只有极少数人才懂得,整个宴会厅中真正的宝物并不是这些地毯、红木、美酒、瓷器,而是在水族箱里养着的一条鱼。
那是一个硕大的水族箱,大到布满了整整一面墙。水族箱朝向宴会厅内的一面是全封闭的,浑然一体地嵌在墙内,而这面墙又正对着宴会厅的入口,让甫一进屋的客人常常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是来到了金壁辉煌的海底龙宫。
不过这硕大的水族箱里却只养了一条鱼,一条半米多长的金龙鱼。这条鱼浑身上下金光闪闪,没有一丝杂色,当它在水里游动的时候,真的就像是一条金龙在墙面上往来飞舞。
没有人知道这条品相纯正的金龙鱼到底价值几何,只是坊间传闻:十多年前邓骅的势力刚刚兴起,有一次和东南亚的老板做毒品生意,结果那老板的手下有一个是云南公安的内线,整个交易现场被警方一锅给端了。邓骅损失了大量资金和两个得力的手下干将,他一怒之下带人杀到云南边境,直接把前来谈判的东南亚老板给绑架了。按邓骅当年的行事风格,那老板难逃一死,不过最终此人却得以生还,救他性命的就是这条金龙鱼。据说这条鱼经过印度高僧开光,能保佑主人一世富贵,并且有逢凶化吉的奇效。东南亚老板将这条鱼献给邓骅,算是抵偿了后者的损失。
不知是否是受到东南亚老板绝境逢生的心理暗示,邓骅对这条鱼极为钟爱,此后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伴在身旁,而他的“事业”从此之后也果然是蒸蒸日上。龙宇大厦建成之后,邓骅专门在宴会厅内修葺了这面“水族墙”,让此鱼也能安享世间的富贵荣光。
曾经如日中天的邓骅肯定没有想到,当他被刺杀身亡之后,这条金龙鱼的命运也会走到一个转折的关口。
阿华进了宴会厅,他站在那面水族墙前驻足凝望,像是在凝望一个逝去的时代。那金龙鱼兀自在水中疏忽往来,浑身金光闪耀,霸气十足。
阿华这一站足足有半个小时,最终他对马亮说道:“去把鱼捞出来吧。”
马亮讶然地咧着嘴:“华哥,你真的要……”
“邓总都已经去了,这鱼想必也孤独了很久。”阿华悠悠地叹道,“一切都该结束了,你想留也留不住的。”
第二天,阿华早早便来到了宴会厅。他在餐桌的客位上坐好——从这个中午开始,他便不再是龙宇大厦的主人了。在没人打搅的一个多小时里,他一直在看着桌子对面的水族墙发呆——现在那块玻璃后面只有一片澄清的液体,金龙鱼已然不见踪迹。
十点来钟的时候,马亮端进来一个大盘子。盘子配着硕大的纯银圆盖,盖子不揭开便看不到里面盛放的东西。马亮把盘子放下,欲走还留地磨蹭了一会,终于问道:“华哥,要不要安排几个兄弟……”
阿华摇了摇手:“没意义的,你们都走吧。”
马亮无奈,只好转身离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又听见阿华叫了一声:“等等。”他连忙停下脚步,回头期待地看着阿华。
阿华却只是一扬手,将某件东西抛了过来,口中说道:“接着。”
马亮翻手接了个正着,定睛看时,原来是一串暗红色的佛珠。
“把这串珠子捎给明明,让她以后戴在手腕上,能保她的平安。”阿华认真地说道。
马亮倒笑了:“华哥,你什么时候也信这些婆婆妈妈的东西了?”见阿华瞪起了眼睛,他忙又吐了吐舌头,改口道:“行行行,你放心吧,我这就过去让明明戴上。”
阿华便没什么废话了,挥挥手说:“你走吧。”
马亮离去之后约半个小时,又有人来到了宴会厅,这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陌生小伙子,衣着得体,仪表堂堂。
“您是华哥吗?”小伙子站在门口彬彬有礼地问道。
阿华点点头。
小伙子鞠了个躬:“华哥好。我是天方物业管理公司的经理,我姓赵。高总指派我今天过来,接收这幢大厦的管理权。”
阿华打量了对方两眼,说:“让你的人进来吧,我的人一早就已经撤完了。所有的钥匙和档案文件都在一层的物业办公室,我留了个兄弟等在哪里。你直接派个人过去交接就行。”
“好勒,谢谢华哥。”赵经理退出了门外。七八分钟之后,却听楼层中脚步声响,却是新的管理力量已经进入。不过这些人并没有闯入宴会厅,只是在走廊两侧分道而立。
阿华给自己斟了一杯茶,浅浅地啜饮起来。又过了片刻,忽听得走廊里众人齐声高呼:“彬哥好!”
被称为“彬哥”之人并无回应,只是快步走向宴会厅。在他进门的瞬间,阿华抬起头看着对方,哑然失笑。
来人身宽体健,一头暗黄色的卷发。此人说起来阿华和他也是老相识了,不过在阿华面前他一直都被称作“豹头”。
豹头回视着阿华,神色有些尴尬,片刻的迟疑之后,他终于还是叫了声:“华哥。”
“行啊。”阿华带着三分调侃说道,“你现在又是‘钱总’,又是‘彬哥’的,我都不敢认你了。”
“华哥说笑了。”豹头这时恢复了镇定,不卑不亢地说,“不管叫什么,都只是混碗饭吃。”
阿华轻轻转着手中的茶杯盖子,蔑然一笑:“赏你饭吃的高老板呢?我已经等他很久了。”
“华哥,不好意思了。现在这幢大厦是高总的产业,有些规矩还得请您客随主便。”豹头一边说一边向阿华走过来,手里则亮出一个黑色的长匣子。
阿华认得那东西是个便携式的安检仪。以前他负责大厦安保的时候,也经常用这样的仪器检查来客是否携带危险物品。没想到时过境迁,现在却是他自己要接受别人的检查了。他倒也配合得很,二话不说站起身,平举起双手等待着豹头。
豹头手中的仪器在阿华周身上下过了一遍,没发现什么状况。他往后撤了一步,道:“华哥,您请坐吧。”
阿华坐下说:“现在你们的高老板可以安心赴宴了吧?”
豹头却不搭腔,手里拿着安检仪又在宴会厅里前前后后转了一圈,直到确信屋内不会藏有任何危险物品之后,他这才掏出个对讲机来,打开频段说了句:“干净了。”
豹头走前走后的当儿,阿华只顾自己饮茶。这会见对方忙完了,便笑着说了句:“真没看出来,你在这方面也是个人才。”
豹头露出一丝苦笑:“华哥以前认为我只会打架?其实我还可以做很多事情。”
阿华“哦”了一声,说:“那确实是我走眼了,没能人尽其用。”话虽这么说,他心中却并无任何惋惜之意。在他看来,一个属下最重要的是“忠心”二字,若没有这两个字,再大的才华又有什么用?你越是给他重权高位,反倒越是危险。
三五分钟之后,走廊中又有脚步声响起,门外的小弟人人肃立,不敢喧哗。豹头则走到门口,摆出恭迎的架势。阿华精神一凝,料想这次该是高德森来了。
果然,一行五人很快出现在阿华眼前。中间的那个男子鹰鼻枭目,正是高德森,在他身体周围则侍立着四个健硕的黑衣保镖。
阿华回忆第一次和高德森见面的时候,对方只是一人一狗,绝无这么大的排场,现在仅仅过了半年,变化竟如此之大。不过再深入一想,却又释然。
这么大的排场并非刻意招摇显摆,其实也是迫不得已。半年之前,高德森偏安于省城一隅,并无太多的树敌,半年之后的局势却大不相同:他的势力在省城风声水起,威名显赫的同时也招惹了众多仇家。如果他还像以前那般低调随意,只怕随时都会有性命之忧。
这般历程阿华以前在邓骅身边的时候早已感同身受。道上的人都说龙宇大厦象征着省城最高的权势,并且内部的防御系统密不透风,哪一个不想占之而后快?可是又有几人能理解:当你进入这大厦之后,其实也就进了一座禁锢自由的监狱。
高德森一见到阿华便满脸堆笑:“阿华兄弟,让你久等啦!”一边说一边在阿华对面坐下来。那里摆着一把华贵宽敞的太师椅,正是席间的主座,以前邓骅便常坐镇于此招待重要的访客。座椅背后就是那面硕大的水族墙,昔日水波中金光闪动,映着邓骅宽健的身躯,隐然有霸王之气。今天高德森倒是占了这个位置,无奈他身形偏于瘦弱,与宽大巍峨的座椅似乎有些不配,而他身后的水墙中也是空空如也,金龙难觅。
四个黑衣保镖分散而立,两个守在了门口,另两个负手站于高德森身后两侧。高德森又冲豹头招招手:“阿彬,你和阿华兄弟一场。今天不要见外,坐下来陪你华哥喝两杯吧。”
豹头应了一声,坐在阿华身边。阿华暗自冷笑,心知陪酒只是面上的说法,豹头真正的作用却是要贴身看着自己罢了。
高德森抱着双臂,目光在宴会厅扫了一圈,颇有踌躇满志之意。最后他盯住了摆放在圆桌中间的那个银质餐盘,笑问:“阿华,这就是你准备好的美味吧?”
阿华默然点了点头,好像没什么心情说话。
高德森冲身后招了招手说:“打开。”一个保镖上前半步,弯腰揭开了盖在菜肴上的银盘。待氲在盘子里的热气蒸腾散尽之后,一条硕大的鱼儿便露了出来。只见那鱼扁身阔体,颚边两条长长的龙须,虽然已被蒸熟,但浑身上下鱼鳞尚在,金光闪闪,令人过目难忘。
“好一条金龙鱼!”高德森由衷赞道。他看着那鱼欣赏了一会,转目问阿华,“你知不知道这条鱼最喜欢吃什么?”
阿华没有正面回答对方的提问,只说:“高老板对这条鱼倒是感兴趣得很。”
高德森忽地一叹:“其实我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宴会厅,这条金龙鱼,我也早就见识过。唉,那段记忆,已经陪我渡过了十一年。”
十一年前阿华还不在邓骅身边,不知道当时曾发生过什么。他看出对方有怀古慨今的意思,于是也不追问,只等对方继续往下说。而高德森把身体靠在宽大的太师椅上,果然要开始侃侃而言。
“那时候,龙宇集团的势力还没到后来如日中天的地步,我也不是什么高老板,只是跟着一个大哥混江湖。我那个大哥雄心很大,一度想要和邓骅争夺对省城的控制权。只可惜他并不是邓骅的对手,几个回合下来,已经一败涂地。后来我便向那大哥提议,与其继续以卵击石,还不如暂时委曲求全,先给兄弟们留条后路再说。我大哥再三斟酌之后,终于接受了我的建议。他托了中间人向邓骅求情,希望双方能够握手言和。没多久,中间人就带回了邓骅的回复——邓骅邀我大哥到龙宇大厦赴宴。”
阿华听到这里“哦”了一声,道:“你大哥倒也算个人物。”
高德森明白阿华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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