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百业兴旺

相对于那些活蹦乱跳的,更为可怜的,反而是那些伤兵。

战勋不少,但却残缺不全,沦为废人。

总医署内,上千张病床,满满当当,无论是轻伤,还是重伤,都心思沉重。

为了避免影响士气,总医署距离军营,一向不远不近,毕竟这里的哀嚎,低沉,对于普通人影响极大。

这几日,考功司不断地走巡军营,散发奖赏,虽然无法保证公平,但人人有份。

一时间,满城内外欢庆。

但,距离有了,却无法阻止消息的传播。

“小三,我今天只领十亩田,另外,每人还领了一坛酒,兄弟给你拿来了,不就瘸腿了吗?算不了什么。”

“狗蛋,你腰不行,不用怕,等我生个十个八个,给你过继一个养老去……”

“人有两只眼,没了一个,还有一个,这是今天刚发下来的猪肉,我又换了一对猪眼,吃哪补哪!”

总医署中不断地涌现探病的,他们若有若无地炫耀起来,刀刀都往伤口上捅。

一瞬间,气氛更加阴沉起来。

突然,天空下起了小雨,更是让病人们情绪低落至极致。

“踢哒踢哒——”

忽然,一阵马蹄声传来,让整个总医署清晰可闻。

总医官钱太多,忙不迭地起身,朝着窗外望去。

只见数百匹战马,冒雨而来,骑士们浑身披着斗笠,蓑衣,威风凛凛。

“该死!”钱太多惊了,脸色骤变:“下雨天,蓑衣可遮挡不了多少,马儿会生病的!!!”

“快去拿干布,准备烧火,热水……”

一步步地吩咐着,他忙走出屋舍,就见一名大汉,高声道:“汉阳王殿下驾到——”

钱太多浑身一激灵,他太熟了。

“臣下,钱太多,见过殿下!”

“你我旧识,不用太过于拘礼。”

朱谊汐摆摆手,随即下马,见到胖乎乎的钱太多,不由道:“你小子,最近有没有克扣马粮?”

“臣下哪敢呢!”钱太多委屈道:“您是了解我,我一向爱马如子,怎么会干这种事?”

“哈哈哈!”朱谊汐摇头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径直走入病房,一切都在不言中。

这时候,所有人都知晓汉阳王殿下来了,纷纷叩首,病人也挣扎想要起身。

朱谊汐忙派人制止。

“诸位为了大明,伤痕累累,我,朱谊汐,是不会忘了大家的。”

说着,他拍了拍手,身后的亲卫们,从怀中掏出一把把的地契,上面写着伤兵们的名字。

基本上都是在武昌府之内,土地面积为三十亩。

亲卫们唤着名字,按个的发放,接手的众人,泪流满面。

如果这是陕北,三十亩地甚至只能养活自己,但这是在湖广地区,一年两熟,几乎可以支撑一个小家族。

“伤养好了,你们就可以去领田了。”

朱谊汐目睹众人喜极而泣的模样,不由得高声道:“这些只是我的一点心意,另外,还有十两白银,以作支用。”

“另外,身有残缺,不能再继续打仗的,我会安排去州县,担任衙役,或者税吏。”

说到这里,朱谊汐想起来,转运司成立了,正好安排这些伤兵们当税吏。

带着杀气的税吏,谁敢妄动?

安抚了所有伤员,朱谊汐收获了大量的忠诚。

随即,这样的言论,行径,又传遍诸军营。

士气随之大涨。

“大军可堪一战!”

朱谊汐望着满脸渴望战争的兵卒们,不由得大声宣告。

他忙过那么久,不就是为了这一刻吗?

趁着士气高涨,还未消退,朱谊汐立马开始布置起来。

于是,六月初一,陈永福带着五千战兵,以及五千守兵,向着南阳而去。

随同的,有四门红衣大炮,以及四十门五百斤的弗朗机炮。

看守南阳的重任,就交与他了。

随即,尤世威去了黄州府,坐镇九江。

赵舒坐镇襄阳。

朱谊汐,则带着一群嗷嗷待哺的士兵,去向荆州,向着归州而去。

那里,有张献忠的一万大军,看守最后的尾巴。

“殿下,让我去吧!”

惠登相跃跃欲试,刀疤脸上满是渴求,求战心切啊!

刘廷杰、王光恩、白旺等将领,也忙求战,一个个争先恐后,脸色涨红。

不止是普通兵卒,就连是将校们,也深受影响啊!

当然,也不能怪他们,实在是汉阳王他老人家,给的太多了。

光是李继祖,差不多就是万两,这可比扣扣索索的朝廷好多了。

像是刘廷杰,世代军将,侵占了军田一年到头,还得养了家丁,最多剩个七八百两。

“不急,一个个来!”

朱谊汐意气风发,如今兵强马壮,将士用命,打张献忠这菜鸟,岂不是手到擒来!

“我的火器营,已经等待多时了。”

望着矮壮的归州城,不仅没有襄阳的险峻,也没有武昌的高大,两丈高,不夸张的说,架个梯子都能爬上。

但,朱谊汐却不愿意轻易放过他。

“把我的大炮摆上来——”

呼啦啦。

十门千斤重的弗朗机炮,在数百人的推动下,缓缓走来。

黑洞洞的炮口,对准着归州城,显得极有气势。

“这千斤的弗朗机炮,虽然不如红衣大炮,但威力依旧不小,无论是攻城,还是野战,都属于利器。”

众将老花了眼,对于这样的利器颇为眼红。

“试炮!!”

“轰隆隆!!!”

距离,角度调整后,再次开炮。

真可谓是炮火连天,晴天霹雳。

弗朗机炮相较于红衣大炮,射速快,散热快,更不易炸膛,换句话来说,可以不间断的发射,造成连发效应。

于是,整个归州城,就这般承受如此大的压力。

两刻钟后,归州城再也承受不住,城墙倒塌一片。

“万岁,万岁——”

诸军欢欣鼓舞,齐声呐喊,发自内心的感到高兴。

“出击——”

抽出腰刀,朱谊汐对准归州城,大笑道:“老子要让张献忠,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明军。”

“呜呼——”众将骑着马,如群星一般环绕着朱郡王,向着胜利而去。

崇祯十七年,六月初六,秦军首战告捷。

张献忠,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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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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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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