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是找个理由,好提携自己一把,又能让自己在弟子面前保持个体面。
自己不费一文钱,往连公公那里走上一遭,在里面待上这么一顿饭的光阴,再由连公公送出来,自己在陕西境内,立时就能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
郑国舅再牛,他也不能在陕西待一辈子,想必这是他趁着没走,先替自己把路铺好。
以后自己便不至于像今天这样,任人拿捏。
他心中感激,自然不会拒绝。
当下又点了劳德诺、梁、施戴子、英白罗四名弟子随行。
郑国宝带上一众锦衣并练天风,起程赶奔西安。
练天风道:“这陕西比邻三边,听说鞑子年年寇边,咱这回不若往边塞上走走,找些鞑子游骑来杀。
国舅你这几十人马装备精良,又是铁甲,又是快枪,便是百十鞑兵,也不是你对手,不必怕的。”众锦衣闻听,无不以怒目相视,郑国宝以手加额,暗想:这位老兄样样都好,只是一沾杀蒙古人,便来精神。
我又不是那些穿越的疯子,不管什么身份都要往边军里钻,凭什么要去边上受苦啊!
再一看身边随扈的表情,心内庆幸,前世在某点上看的那些一听杀鞑子就来精神的非正常锦衣,自己手下一个没有。
都是些贪图安乐,不想去受苦玩命的正常缇骑,大善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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