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
这激情四射的一口。>
这充满内涵的一口。>
乔以莎顶着跟玫瑰花一样红的脸, 陶醉在六月的艳阳天里。>
她靠着大树, 等待他走过来然后两人激情拥吻, 然而半路杀出了洪闫德。>
其实本身乔以莎也该料到, 这么重要的时刻老爸肯定要来接儿子的,她拿出手机给洪佑森发短信, 刚编辑好, 一抬头,看到洪佑森和洪闫德一同看向这边, 洪佑森好像在说什么。>
乔以莎赶紧站直身体,端庄地冲他们摆摆手。>
下一秒, 洪闫德接过洪佑森的书包, 转身走了。>
乔以莎:“???”>
洪佑森走来,乔以莎跳下高台,被洪佑森接住。>
“你爸呢?”>
“我跟他说我晚点回去。”>
“他同意了?”>
“我告诉他我考得还不错。”>
两人漫步在小路上, 高考一结束,空气都新鲜了。走着走着,乔以莎想起刚刚他吃玫瑰花的画面,她觉得有点尴尬, 抿抿嘴从道:“考得真的还不错?”>
洪佑森:“反正会的都答了, 不会的就不会了。”>
两人就这么顺着小路散步, 一直走到两公里外的一座公园。>
时至黄昏,天空颜色透亮, 像蒙了一层熟透的西红柿皮。>
他们坐在路边的椅子里, 周围有小朋友跑来跑去, 还有几只白鸽在花坛边吃食。小风幽幽吹着,乔以莎心旷神怡,双手捂在胸口,感叹道:“多么偶像剧的画面。”>
洪佑森神色困倦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乔以莎:“你能不能有点活力,跟你对戏都对不上。”>
洪佑森两肘搭在膝盖上,看过来。>
“选好了吗?”他问。>
“什么?”>
“哪座山。”>
“啊,这个啊……随便啊,反正都是玩嘛。”>
“你要好好选。”洪佑森说,“这很重要。”>
“重要在哪?”>
他没说话,傍晚的红光照在他的脸孔上,有一种油画般的质感,他的目光仿佛深邃到无限远。高考结束让他神色之中有了一丝松弛感,看起来更潇洒了些。>
乔以莎怼他:“问你话呢,长嘴没?”>
他懒懒地张开嘴向她示意,一开始逆着光,乔以莎没看出来,只觉得他舌头红得不太正常。凑近了一点,才发现他舌头上还沾着一瓣玫瑰花。>
这……>
他闭上嘴,说:“懂了吗?”>
乔以莎低着头,缓了一会,比划了一个的手势。>
“所以你想去哪?”他又问。>
“别总问我,你也想想。”乔以莎扬起下巴,神色高傲地说道,“我先说下我的要求,我要一个独一无二的地点,要有纪念意义,一定要特殊,别人都没搞过的。”>
洪佑森:“那是什么地方?”>
乔以莎:“你想啊,这种事还得交给我吗?”>
洪佑森低头思索片刻,说:“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去……离天空最近的地方?”>
夏日的风送来花朵的清香,乔以莎一时没反应过来,疑惑地问:“离天空最近的地方,哪啊?”>
洪佑森:“最高的山。”>
乔以莎检索自己的知识点,干巴巴道:“珠穆朗玛峰啊?”>
洪佑森点头。>
乔以莎维持着没有表情的脸足足十秒,才意识到他是认真的。>
“那里没有人打扰我们。”他说,“那里应该会有很美的月亮。”>
这真是乔以莎听过的本世纪最富有想象力的提议。>
但是……>
“你去过吗?”>
“没有。”>
“那你怎么确定咱俩能上去呢?”>
“为什么不能,没有我上不去的山。”>
你倒是自信。>
“那我能上去吗?”>
洪佑森想了想,说:“应该也行吧,你要是懒得爬就我带你上去。”>
他说上珠峰的语气跟回宿舍一样简单。>
乔以莎感到体内一股澎湃的涌动,什么叫激情,什么叫生活,为年轻人诡异的想象力点赞。>
“行。”她握紧拳头,“就这么定了!”>
让我们在离天空最近的地方为爱互动!>
下定决心,乔以莎兴致勃勃开始研究行程,决定等洪佑森估完分填报好志愿就出发。>
乔以莎激动地搓搓手,说:“那我回去跟鲁莱他们说一声,你现在好歹是狼王预备役,多少要打个招呼。”>
当晚,乔以莎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鲁莱。“我们要去毕业旅行了!”鲁莱蹙眉:“他不能乱跑,你们要去哪?”乔以莎把选址告诉她,鲁莱思索片刻,说:“这里可以,去吧。”>
乔以莎:“为什么这里可以?”>
鲁莱:“高原很少有血族出没,他们喜欢在城市里生活。而且那边是西部落的地盘,没有血族敢越过地界。不过你们怎么选了这么偏远的地方旅游?”>
乔以莎:“刺激啊。”>
鲁莱眼角一提,嘴角微弯。“确实很刺激。”她朝她勾勾手指,乔以莎靠近,听她说:“我算算日子……”鲁莱声音沙哑,从果盘里取了一颗红红的果子,富有意味地舔了一口。“也快到平原狼人的发情季了。”>
高考一结束,全世界的画风都变了。>
“这是不能回避的事。”鲁莱重新靠回沙发,淡淡道,“如果洪佑森是图安,那为了族人,他必须留下血脉。你放心,我们是自由的种族,允许跟任何外族结合。我们会全力支持你的。”>
提到血脉,乔以莎想到一个关键问题,她压低声音道:“那个……我对这个没什么研究,我问一下……如果我和他有、有那个什么,孩子……会是混血吗?”>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鲁莱:“哪来的混血,你当杂交水稻呢?”>
乔以莎脸红道:“我从小跟人类在一起,谁管异人是怎么遗传的!”>
鲁莱说:“我们没有混血一说,异人的结合很简单,有什么元素就生什么孩子。你们俩搞,孩子要么是狼族,要么是巫族。”她严肃地看着乔以莎,以宫斗剧的力度戳她胸口。“你必须要生出一个狼族来,男的女的没关系。”>
乔以莎抠抠耳朵:“说这个太早了。”>
“我会联络西部落的人,等你们去了招待一下……不过你这破体格去珠峰能行吗?”鲁莱最后问了一句,但乔以莎忙着联系洪佑森,没听到。>
接下来的几天洪佑森按部就班估分,填报志愿,参加学校活动。>
在班级散伙饭上,夏俊抱着洪佑森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完啦!我马上就要考上大了!我以后身边再也没有你这么蠢的人了——!”>
洪佑森不耐地给他扯到一边,他再次扑上来。>
“阿森,我送你个临别礼物,你想要什么?”>
洪佑森看着他没说话,夏俊酒劲上来,大方道:“今天你大胆提吧,要我献吻也是可以的。”>
洪佑森思考片刻,还真的开口要了一样东西。>
第二天晚上,他骑着夏俊的白色公路车去了ly。>
柳河正在门口抽烟。>
“怎么还骑自行车来了?”>
洪佑森下来了也没锁车,拎着车就往里面走,看门小弟看了看柳河,后者摆手。“别管他。”>
洪佑森扛着车上二楼,来到乔以莎的房间,柳河不紧不慢跟在后面。>
“你俩什么时候出发?票都买了吗?”>
乔女巫正在准备衣服,床上铺着各种各样的裙子。>
“随时出发,票又不紧张。”她回头,看到自行车。“这车什么情况?”>
“夏俊送我的。”洪佑森把公路车摆在房间中央。乔以莎瞥他一眼,说:“你还挺怀旧呢。”>
柳河靠在门旁问道:“我听说要去珠峰得准备不少东西,还有证件手续,你俩都搞定了吗?有攀登计划没,从北坡上还是南坡上?”>
乔以莎:“不知道啊,到时候看吧。”>
这含糊的回答让柳河眯起了眼。>
“我怎么觉得你俩这事有点不太靠谱呢?鲁莱给你们找的地接联系了没?”>
洪佑森说:“不用,我们两个就够了。”>
柳河:“好歹让他们提供一下住宿和交通工具吧。”>
洪佑森拍拍白色公路车,对乔以莎说:“这个能拆开,可以带上飞机,到地方我骑车带你。”>
乔以莎笑得一脸花。>
“不错不错。”>
柳河瞠目结舌站在门口。>
“不是……你俩,骑自行车上珠峰啊?”>
两人一同看他。>
柳河把烟叼嘴里,腾出两只手啪啪啪鼓了三下掌。>
“是我俗了,二位,别忘拍照留念。”>
…>
他们出发的日子定在20号,本来洪闫德七月份才肯放人,但他事务所临时接到几个案子,要出国,洪佑森就放任自由了。>
他们带的行李少得可怜,柳河一万个不放心,鲁莱在旁道:“没事的,图安是自然之子,他去哪里都会一帆风顺。”看柳河还是皱巴着脸,又适当补充了一下。“当然,巫族也有抵御极端天气的方法。”>
“我已经跟西部落的人联系完了,会有人接机的。”鲁莱走过来随手一拍乔以莎的后背,“加油!”>
“走喽!”>
在这个明媚的六月里,乔以莎穿着长裙,披着黑纱,带着宽檐帽和薄薄的蕾丝装饰手套,提着一个仿古箱子,挽着洪佑森的手,潇洒地踏上真爱之旅。>
转了一班飞机,近十个小时才抵达高原。>
机场人不算多,从大厅向外看,天空一片湛蓝。>
乔以莎联系了鲁莱介绍的那位地接,他们在机场门口碰头。>
“我叫邬索。”>
很意外,地接竟然是个女人……不,准确地说是头母狼。>
邬索看着跟她年纪差不多大,穿着高原常见的冲锋衣,吊着高马尾,有高原人特有的高颧骨,高大的身材,傲人的体格。>
乔以莎目测她身高将近180公分,却丝毫没有壮硕笨拙之感,身姿矫健,五官凌厉,没什么表情,目光透着凶悍凛冽的味道。>
乔以莎心说鲁莱形容得真准确,这伙人确实野,荒莽直白……她是血族也不会往这来的。>
很奇怪的是,邬索没怎么看洪佑森,反而直勾勾地盯着她。>
“那个……”乔以莎挠挠鼻尖。“鲁莱说你帮我们安排住宿的地方了?”>
邬索没说话,还看着她,乔以莎被看得有点发憷,说:“那个……要是不方便的话我们就自己找酒店了。”>
“不。”邬索说,“跟我走。”>
邬索开了一辆破旧的越野车,乔以莎跟洪佑森坐在后座。车子开出了城市,渐渐的连路都没有了,驰骋在荒凉的高原上,远处雪山若隐若现。>
乔以莎一开始还挺兴奋,后来车子越开越偏,景色也变得单一起来,她昏昏欲睡。>
邬索车开得很快,乔以莎感觉像在云端做了个梦,睁开眼睛的时候头痛欲裂,太阳穴像是混入了跳跳糖一样炸裂。>
“这是哪啊……”她问道。>
邬索说:“快到了。”>
乔以莎看看周围,依旧方圆百里寸草不生。>
“怎么这么偏?”>
邬索说:“部落都是远离人群的。”>
就这样,又开了三个多小时,日落西山,温度越来越低,乔以莎开始抖起来了。>
“那个……”她颤颤道,“开个空调不?”>
邬索从后视镜看她一眼,说:“坏了。”>
洪佑森从包里拿出唯一的一条薄毯,披在乔以莎身上。>
她有点后悔……不该省这点住宿费,还是应该去住酒店。>
终于,在天马上快黑了的时候,他们到达了目的地——一处位于中国与尼泊尔交界线上,冈底斯山脉脚下,广阔的阿里高原上的……无人能叫出名字的小山坳。>
夜还没有完全降临,放眼望去,高原的天地近乎合一,依稀能从屋顶的经幡辨别错落的房屋。>
乔以莎对狼人部落的好奇完全被身体的痛苦淹没。>
她虽说是社会阅历丰富,但其实也没走过太远,主要就是跟柳河在一片区域内混迹。>
她是第一次来高原。>
来了就有点懵逼。>
“你还好吧?”洪佑森抓着她胳膊带她下车。>
“没事。”乔以莎晕晕乎乎地说,“我得找个地方运运功……我们这是到了吗?”>
“入口。”邬索的语言跟这块土地一样贫瘠节俭,“部落在里面,还有点距离,车子进不去。”>
洪佑森低声说:“你变成乌鸦。”>
乔以莎:“啊?”>
洪佑森:“我看里面不好走,我带你进去。”>
这台阶给的不错,乔以莎原地变形,洪佑森脚一勾,把她褪下的衣服捞到手里。>
乌鸦在空中扑腾两下,洪佑森解开衣服,乔以莎稳稳落入他怀里。>
世界霎时安宁了。>
邬索在鬼魅的山风中对他说:“走吧。”>
喜欢晚章请大家收藏:(.sodu777.)晚章搜读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本章已完成! 请记住【晚章】最新更新章节〖第四十四章〗地址https://m.963k.com/280/28086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