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迷雾(1/2)

更新时间:2012-10-19

太阳落山的时候,马车终于回到了内城。这一路上风歌总是欲言又止,虽然在跟猎兵淡协议的时候,她什么都没说,但是不代表她没意见。不过由于看到慕容轩突然暴怒时,所展示出来的“力量”,她最后还是选择了沉默。

“虽然猎兵一个月内不追杀你,但是老布朗那方面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他毕竟是皇家魔法师部队的首席,可能会通过其他渠道找你的麻烦,你最好小心点。”这是风歌离开前唯一的忠告。

“谢谢你。”慕容轩说道,这句话一点搀假,他到现在认识的人里面,只有风歌还算正常的,其他人的,不是惹祸就添乱。

“我没钱了,没法报答你了,这样吧,我的初吻送给你吧。”他撅着嘴,用双手抵在车厢上,把风歌困住,欲亲。

别离的情绪,瞬间被破坏殆尽。

“去死吧!贱人!”人没亲到,亲到拳头上了。于是慕容轩飙着血,捂着脸在车里打滚。

“我还以为你与众不同,没到到你也是个色胚!混蛋。”怒火中烧的她,拿手绢擦了擦拳头上的血,随手一丢,气冲冲的离开了。

“哼哼,拿到了。”慕容轩捂着鼻子,拾起了手绢,冲着风歌远去的背影默默的道歉。

风歌说的话,他早就想到了,一直在想应对的方案。在猎兵据点,她那种藏匿身形的技巧给了他极大的启发。从那个时候起,他就惦记上这种能力了,因此就有了那种找揍行为。

过程很愚蠢,结果很成功。手绢上有他的血,也有她的,强烈的撞击掩盖了血液刺穿皮肤的刺痛,所以风歌丝毫没发现,她已经被掠夺了一滴血。

当这滴血融进自己身体的时候,慕容轩能感觉到身体每一个器官、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一种异样的快感不断的冲击着大脑,让他痴迷,他喜欢这种感觉,甚至有点上瘾......。

短暂的休息一夜,充分的融合精灵的一部分基因之后,他去了前往不夜港的补给车队,当然这不是免费的,那张仅有100金币的卡片,现在只剩下60了。原本他想用保护车队的借口,来回避这笔费用,但是领队指了一下后面跟着的那足足两百人的佣兵队伍,然后他就没词了。

不夜港原来只是一个无人问津的小镇,原本的名字早就被遗忘了。后来人们发现用水路运输远比陆路节省金钱的时候,这座小镇就开始变得繁华起来,不过快速增长的负面影响就是混乱,常年海上漂泊的水手上了岸就变得狂躁不安,到处惹事。大规模的金钱交易也引得盗贼、土匪的窥视,还有一些走私贩子,用这里的便利谋取暴利,甚至为自己组建私人武装。很长一段时间中,这里处于三不管的状态。

后来由于他们闹得是在太厉害了,已经严重影响社会经济体系了,所以由佣兵公会方面牵头,各大势力介入,在皇家默许的情况下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用赌场来为走私者洗钱,用妓女安抚狂躁的水手,用绞刑架对付不请自来的盗贼,慢慢的这里就成为了男人的天堂,著名的销金窝。

佣兵这种高风险、高收入的职业,有了钱自然要减压,所以不夜港成为了他们的首选。补给商队方面,恰恰利用这点,用提供饮食、住宿等等便利吸引佣兵,用极低的代价使他们提供保护。而打算去玩的佣兵自然也不差这点佣金,况且不需要露宿荒野,就算是输光了也可以坐回程车回来,两者一拍即合。

到了后来,由于依附车队去不夜港消费的佣兵越来愈多,车队也从开始的小金额雇佣,到不付钱,最后甚至收费,佣兵依然趋之如骛。

“人类还是真是矛盾的生物,说不清是聪明呢,还是愚蠢呢。”慕容轩对此十分感叹。

10辆车,由200多人护送,何等壮观。别说是山贼了,就是野狗看见这种架势也远远的跑了,所以这一路上顺风顺水,走的非常安逸,甚至提前了半天,在第三天夜间到达了不夜港。

夜色虽浓,这里却依旧喧嚣。各色灯光点亮了港口的繁华,却也掩盖了星月的清辉,放肆地把变幻的彩色投向天空。天空随之朦胧,连黑也不纯了。不夜港的夜景是极美的,就如同它的名字一样,这里是没有黑夜的,

“那是什么?”慕容轩吃惊道。远远望去一座巨大的,宏伟的建筑直插云霄,那天边的圆月也无奈的成为它的装饰,犹如一盏灯笼,吊在屋檐下。他以为禁魔天塔已经够高的了,但是跟这个建筑一比,简直就是个小孩子。

一名佣兵回头看了他一眼,笑道:“第一次来么?那是天渊商会旗下的天渊赌场,餐饮,娱乐、住宿、竞技,里面什么都有,不过只有前400层对外开放,再往上就需要支付代价或者达成某种条件才能进了。”

“为什么?”慕容轩邹着眉问,他最讨厌限制。

“因为顶层住着整个大陆最强的男人——无魁,人人都想见他一面,自然没那么容易了。”

“哦。”慕容轩应和了一声,不在发问。无魁是谁,他根本就不知道,但是阿猫阿狗都知道的人物,他如果表现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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