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陈婉清的选择(2/5)

有用的时候,他给的钱足够大方;没用的时候,他弃人的速度比翻书还快。

前年老周跟了他十二年,因为一次投资失利,被他毫不留情地踢出了集团。

老周走的时候,郑东海连面都没露,只让财务多结了两个月的工资。

那两个月工资,就是十二年忠诚的价码。

陈婉清想起自己的出身。

父亲是纺织厂的挡车工,母亲是家属工,一家四口曾经挤在二十平米的平房里,厨房和厕所共用。

她从小就知道,读书是唯一的出路。

小时候别的小朋友在院子里跳皮筋,她在煤油灯下做算术题。

冬天屋里冷得像冰窖,她把手夹在腿中间取暖,嘴里还在背单词。

高考那年,她以全省文科第三名的成绩考进重点大学。

放榜那天,整条街都轰动了。

她是那条街上第一个考上名牌大学的孩子。

父亲喝了半斤白酒,哭得像个孩子。

母亲把录取通知书看了又看,最后用塑料布包了三层,锁进衣柜最深处。

她以为知识能改变命运。

后来她才发现,知识只是给了她一张入场券,让她有资格站在郑东海这种人身边,做一个"好用的工具"。

她比那些没读过书的人多懂的,不过是如何把自己的工具属性发挥到极致。

郑东海对她有知遇之恩。

这四个字,她记了十年。

可恩情是有利息的,利息就是她的服从、她的沉默、她在黑暗里替他做的那些事。

她想起第一次在白云茶楼见到炜杰的情景。

那是去年夏天,蝉鸣聒噪。

她代表郑东海去传话,约在茶楼二楼靠窗的位置。

她提前到了十分钟,点了一壶龙井,慢慢喝着。

二十分钟后,楼梯口传来脚步声,炜杰推门进来,满头大汗,短袖衫背后湿了一大片,显然是跑着上楼的。

他看到她,愣了一下。

"陈小姐?

"他有些意外,"我以为郑总会亲自来。

"

"郑总忙,我来也一样。

"她放下茶杯,语气公事公办。

炜杰坐下来,没有马上谈正事。

他端起茶壶,先给她杯里续满水,然后才给自己倒了一杯。

那个动作很自然,没有任何刻意的成分。

就是那一杯水,让她记住了他。

她跟着郑东海见过太多生意场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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