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林诚在电影学院附近一个房子里面看小说。
房子是租的,二室一厅。
小说是电脑上的网络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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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大一就在外面租房,一切说明林诚的家境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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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和前世差别不是很大。
这是林诚重生六年来,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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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2005年,网上文学也才刚刚开始兴盛。
收费阅读也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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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版权观念,要比前世强很多。
盗版的处罚是很严重的。
电影剧本、歌曲、小说等等都有专门的网上注册网站,很快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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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林诚学的是企业管理。
毕业后,接过老爸的班,规规矩矩的用10几年时间把装修公司做大了几倍。
再高的成就也没有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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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娱乐界的接触,只是公司投拍广告时,和广告女主角、一个三流小明星有过几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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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夜情还是那个女主角主动的。
林诚一向的习惯是三不原则: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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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慨大方不差钱的林诚,在全额支付了5万元广告片酬后,还多给了10万元红包。
感动的那个三流小明星要长期和林诚做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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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几天的接触下来,小明星要林诚投资上千万拍电影,捧她做女主角。
这一切吓到了林诚,所以就挥剑斩情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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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的网络小说,他看得很多,但只记住了大概的故事。
要他一字不差的写下来,是根本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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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这次重生没有自带过目不忘的功能,也没有什么抽奖的系统。
好羡慕自带金手指的穿越前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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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诚所具有的,只是前世的经验和对未来各种事件的发展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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