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过来。”
李言要看遗嘱纸张的背面情况。
郭建彬胸有成竹,非常配合得将遗嘱纸张的背面展示给李言看。
嗯,纸背上确实有写字时凸出来的笔划痕迹。
“原告,是否核对好了?”法官问。
李言点点头。
“请原告发表质证意见。”主审法官道。
“法官,对于该份遗嘱,真实性存疑,我认为并非由被继承人潘茗亲笔所写而成,故申请对该份遗嘱进行笔迹鉴定。”
“你要申请启动鉴定程序?
理由呢?”
刘宪光自然知道这个案子的关键就是这份遗嘱。
如果遗嘱的是真的,那么可以直接判原告败诉。
当然,如果遗嘱是假的,那么被继承人所留的亿元房产自然就跟被告方没有关系了。
李言上一世判了那么多案子,对于法官的思考逻辑非常清楚。
他知道,合议庭肯定会同意他的鉴定申请,
甚至于说,即使李言没有申请鉴定,要是双方围绕遗嘱真假的争议过大,法官也可以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
因为有个司法鉴定结论作为依托,法官这个案子就相对好判了。
不过李言还是严谨地提出:
“这份遗嘱载明的立遗嘱时间是2004年10月12日,当时我舅舅已经病重,按理说不会无故立下这么个遗嘱。
况且,遗嘱上面的被继承人签名笔画也歪歪斜斜的,与我舅舅生前的其他签名有差别。”
李言说完,主审法官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不同意鉴定!”
郭郭建彬出声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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