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八戒的伙食配给制(1/6)

大唐贞观十四年,秋,观音禅院事件后第七天,某山间野店,午时。

事情是从那碟酱牛肉开始的。

那天我们在路边一家野店打尖。

我按惯例点了四份素面、一碟咸菜、一壶茶。

二师兄看了看桌子,又看了看我,然后开口:“老沙,咋没肉?



“预算不够了。



“什么预算?



“伙食预算。

“我从怀里掏出本子翻了翻,“从上个镇子出来的时候,你一顿早饭吃了九张饼、三碗粥、两碟腌萝卜。

中午在路边你又自己掏钱买了半只烧鸡,晚上到了客栈你点了两份炒面外加一盆汤。

那天的伙食开销是平时一天的两倍半。

今天是月初,我按每天的平均额度重新算了一遍——肉菜一碟顶三碗素面。

想吃肉可以,但肉钱从明天的份额里扣。



二师兄的脸沉下来了:“老沙你啥时候开始管我吃啥了?



“从发现你一个人在吃的方面花的钱超过其他三个人加起来的时候。



“那是我饭量大!



“我知道。

所以配额给你的是其他人的两倍。

但两倍不是无限。

超出部分要从别处补——要么少走一天的路省下住店的银子,要么你少吃一顿。



二师兄把筷子往桌上一拍:“老猪干了一天的活——背着行李走了四十里路!

连块肉都不能吃?



“可以吃。

但不能每天都吃。

咱们出来的盘缠总共就那么多,到灵山的路还长。

按你上个月的吃法,三个月后咱们就得沿路化缘。

化缘化不到的时候,就得饿着走。



二师兄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猪鼻孔里喘着粗气。

师父在旁边低头喝茶,假装没听见。

大师兄靠在墙边剥花生,花生壳噼啪响,剥完了一颗往嘴里一扔,然后又剥下一颗,一副“不关我事“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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