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的春天,来得比别处都晚。
已经三月了,风里还带着雪沫。
程怀默站在城墙上,望着北方的草原。
草原还是枯黄的,像一张被揉皱的旧毯子,铺到天边。
他在这里已经待了快一年,从冬天待到了春天,从新兵变成了老兵。
他的脸上比以前多了两道疤——一道在眉骨上,是去年冬天剿匪时被流矢擦过的;一道在下巴上,是上个月跟突厥斥候肉搏时留下的。
两道疤都不深,但都刚好在他这张年轻的脸上,留下了一些不该属于他的东西。
“程怀默!
“身后传来喊声,“换防了!
“
程怀默转过身,跳下城墙。
靴子踩在冻土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他的脚步比以前稳了,不再是那个刚来边关时走路都带着犹豫的少年。
他走回营房,脱下皮甲,坐到火堆边烤手。
火苗舔着他的手掌,把冻僵的指节一点一点地化开,像解冻一条被冰封了太久的河。
“程怀默,“一个老兵在他旁边坐下,递过来一碗热汤,“你爹来信了。
“
程怀默接过信,没有立刻拆开。
他把信放在膝盖上,先喝了一口汤。
汤是羊肉汤,熬了很久,浓得能挂碗,带着一股说不上来的土腥味。
他喝完汤,才拿起信,凑到火光下拆开。
信是程名振写的,字迹很稳,一笔一划都像是在纸上扎了根。
信上说,沈莺儿身体很好,知薇会写自己的名字了,高惠通的药圃又扩了一倍。
最后一行字,被火光照得格外清晰:
> “念唐去长安了。
他想见他爹。
“
程怀默看了很久,把那行字看了三遍,然后把信折好,贴身收进怀里。
他想,念唐长大了,终于要去见那个人了。
那个他没见过、但知道名字的人。
他不知道自己如果有一天要见那个人,会是什么感觉。
但他知道,念唐一定会去。
因为他是念唐,他决定了的事,从来不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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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程怀默站在城墙上值夜。
风从草原上吹过来,冷得刺骨,月亮很圆,月光洒在城墙上,像铺了一层薄薄的盐。
他想起念唐写给他的最后一封信,信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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